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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至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高速公路南新高速至机场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07 地区: 查看原网址

南沙至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高速公路(南新高速至机场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南沙至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高速公路(南新高速至机场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南沙至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高速公路(南新高速至机场段)

(2)项目地点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江门市、肇庆市。

(3)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东起南新高速鹤山枢纽,自东向西,经江门鹤山市,进入佛山市南海区、高明区,路线沿高明大道、合和大道走廊布设,与广台高速交叉设施枢纽互通后,沿规划机场大道走廊带布设,接珠三角枢纽机场,全长约47km,总投资约140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交通、沿线设施、绿化等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高速公路项目筹建处

联系人:李工

电话:0757-29996415

通讯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北塔3401单元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80号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0-87117453

电子邮箱:18423905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详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2)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佛山市高速公路项目筹建处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