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建筑企业信息查询平台 > 拟在建

桂林市雁山生态环境局关于漓江流域大埠江良丰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07 地区:广西-桂林 查看原网址

桂林市雁山生态环境局关于漓江流域大埠江(良丰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28 15:27:28 来源:生态环境局城区 作者:雁山生态环境局

我局受理了 桂林市雁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提交的漓江流域大埠江(良丰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 建设地点: 雁山区大埠江(良丰段)及其汊河(雁山中学至雁山园河段)、清洛溪(雁山下村至姐妹桥河段)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西桂林青山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 林市雁山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22日关于漓江流域大埠江(良丰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受理公示》中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四、公示时间:202 4 4 28 日至202 4 5 7 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773-3550902,通讯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8号雁山区政府327室,邮编:541000。

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

相关文档:


字体:【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