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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州边境管理支队高原特需药品增购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9 地区:新疆 查看原网址

项目概况

克州边境管理支队高原特需药品增购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05日 10: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KZBJZD-YM-2024008-01

项目名称: 克州边境管理支队高原特需药品增购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 107400

最高限价(元): 1074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克州边境管理支队高原特需药品增购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074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阿莫西林胶囊(不少于0.25g*50粒/盒)、红景天口服液(不少于10ml*10支/盒)、磷酸奥司他韦(不少于75mg*6粒/盒)、复方硫酸软骨素滴眼液(不少于15ml每盒)等19类药品一批。

备注: /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供货完毕。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评标时将给予符合小微企业政策的企业进行价格扣除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30日2024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 00:00至12:00,下午 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 (1)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05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 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05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 CA 加密设备,供应商可 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 ”APP 自行进行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 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 CA 加密设备通过政采 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 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 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 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 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64 位及以上操作系统。 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 如有 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 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以便开标时解锁。
6.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 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 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 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克州边境管理支队

地 址: 新疆阿图什市帕米尔路东76号院

联系方式: 0908-47622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阿图什市光明路南13院文广花园高层三单元402室

联系方式: 0908-42215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电 话: 0908-4221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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