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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智能化干部人事档案馆用房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8 地区:新疆 查看原网址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智能化干部人事档案馆用房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03日 16: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cxjbt-2024-708

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智能化干部人事档案馆用房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600000

最高限价(元): 587523.4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智能化干部人事档案馆用房改造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智能化干部人事档案馆用房改造,主要实施内容为承重加固、消防及下水拆改、内部分隔装修、新风系统建设等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后50日内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
(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需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29日2024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 00:00至12:00,下午 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03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03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 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团结路1551号

联系方式: 0991-85121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联系方式: 0991-2629781、180977824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仁娥

电 话: 0991-2629781、1809778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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