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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人民政府盘水街道办事处关于2024年盘水街道红星村葫芦加工车间扩建项目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2 地区:贵州 查看原网址


项目概况

2024年盘水街道红星村葫芦加工车间扩建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兴义市汇金中心A栋9楼1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02日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ZY-ZB-2024-08-003

项目名称: 2024年盘水街道红星村葫芦加工车间扩建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 GZZY-ZB-2024-08-003

预算金额(元): 3650000

最高限价(元): 3649929.9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4年盘水街道红星村葫芦加工车间扩建项目(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65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后,在2024年10月30日之前完成所有的施工任务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基本规定条件,须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7)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8)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2)特殊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供应商承诺本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处于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等情形被本项目所在市﹝州﹞及以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其在规定时期内不得参加有关建筑市场活动的状况(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精神,财政部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库〔2022〕19号)及《黔西南州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州财采〔2022〕2号)的通知,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为监狱企业的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23日2024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 09:00至12:00,下午 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兴义市汇金中心A栋9楼10号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元): 3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02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 贵州正元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兴义市汇金中心A栋9楼10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02日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 贵州正元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兴义市汇金中心A栋9楼1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额(元):陆万元整(¥60000.00)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15时00分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可采用银行柜台或者网银转账或保函。采用银行柜台或者网银转账形式的,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
(1)银行柜台或者网银转账形式缴纳的,账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贵州正元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收款单位开户银行: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迎新路
汇款账号: 820000000006022988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普安县人民政府盘水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普安县盘水街道云盘路46号(原职中办公楼)

联系方式: 0859-86016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贵州正元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兴义市汇金中心A栋9楼10号

联系方式: 15908595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女士

电 话: 15908595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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