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0
山东省财政厅与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拓宽融资渠道、优化服务流程、强化保障机制,着力实现“财政+金融+产业”的联动共促,为供应商及金融机构创造更为便捷高效的融资环境。
《通知》提出,要积极推广应用银企对接“三种模式”,发挥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优势,挖掘采购数据的信用价值,为银企对接提供精准有效的供需匹配、数据共享等服务。各金融机构可根据市场推广应用情况,自行选择服务平台和业务开展模式。一是推广应用人民银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时免费共享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支付进度等信息,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和回款账号锁定等功能。二是继续发挥信用金桥“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平台”信用分析优势,深入挖掘企业融资需求,精准匹配银企合作意向,完善市场定制化增值服务。三是开展市级建设服务本区域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平台试点。择优选取1—3个条件成熟的市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平台开展试点。经市财政局申请、省财政厅备案后,与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实行对接,纳入采购数据共享范围。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人民银行、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紧密协作,支持配合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开展,助力中小企业融资纾困。各级财政部门将进一步严格预算管理、加强业务指导、及时公开合同信息、强化业务宣传推介、建立融资快捷通道、完善数据采集分析服务,让融资过程更加顺畅、高效。其中提出,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督导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杜绝人为干预或无故拖延支付资金;各级采购人不得干预供应商选择金融机构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不得对合同融资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予以差别或歧视待遇;各代理机构要在采购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中显著位置列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主动对项目参与供应商宣传推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支持配合金融机构在代理机构场所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宣传;各级金融机构要深度挖掘政府采购信用价值,创新适用政府采购全链条的金融产品,精准匹配企业融资需求;各融资服务平台要本着公益性或覆盖成本原则,提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基础服务,在主管部门允许范围内提供安全可控可追溯的数据采集分析服务。 此外《通知》还明确,省财政厅将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保障机制、融资业务约谈机制和融资服务平台管理机制,维护供应商融资权益,提升金融机构融资效能,助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普惠发力。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将定期开展业务会商、信息报送、宣传推介等工作,及时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破解堵点难题。 (周铭涵)